博客:妓院不如的家园
对于博客,普遍的说法是个人的网上家园,可以在这里发牢骚,发议论,发图片,发声音,甚至发发情。
但著名的童话大王郑渊洁先生却这样形容博客:“博客说是家,其实有点儿像妓院,谁都能进来零距离接触你。”
郑渊洁把博客比作妓院,我想无非是因为两者有如下的共同点:一是博客和妓院都是开放的,并且是高度开放的,只要你有电脑能上网就能进入某个博客。同样,只要你有钱有男人基本的东西就能进入妓院而不被赶出来。
二是博客和妓院都是进来的人越多越好。进入博客的人越多,点击量越多,博客的积分越高,主人越高兴,越易成名。进入妓院的人越多,妓院生意越好,收入越高,妓女越易成为名妓。
第三就是郑渊洁所说的,谁都能零距离接触你,网友可以接触博客,嫖客可以接触妓女。
我从建立博客到现在,也就半个月的时间,共发了19篇文章,在和讯的积分已达到10000多。虽然“入行”时间短,但觉得郑渊洁先生所言不虚,并且觉得他说的有些保守、有点客气,我个人觉得博客还不如妓院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
首先,我们知道,妓院的妓女接客虽然总体上较为被动,但多少还有些主动性,比如,她至少知道要接的客人长的什么样,能看到人,听到声。她还可以和客人讨价还价,最终能“卖”个好价钱。博客就不行了,你不知道你一天几千次的访问量是哪些人点出来的,你甚至不知道他在哪,更别说他长什么样了,就像把妓女的眼睛蒙上再让她接客。你更不可能和他讨价还价,比如:“这位官人,看过不要走,留个评论吧,我可以多加点分。”其实,他看过后高兴留就留,不高兴留不拍屁股人就走了。
其次,博客在“人格”上也没有妓女受尊重。只要价钱谈好了,嫖客和妓女交易的过程还是皆大欢喜的,你得到快乐,我得到金钱,很少会有嫖客当众侮辱妓女。但博客就不一样了,哪位看官看了以后觉得不对胃口,可以留言批评,其实批评不可怕,可怕的是侮辱性的骂人。你要把这个评论删掉了,和讯管理员还要扣你分。这就好比一个嫖客在完事后还要“啪”的一声吐口浓痰在妓女赤裸的身上,然后扬长而去。妓院里有这样的客人吗?
再次,妓女爱打扮,会打扮,打扮的越漂亮客人越多。博客可不一定是这样,你精心打造的自认为不错的文章,“客人”却往往少有点击。你胡乱写的“裸体”、“情色”、“乳房”之类的文章,点击量却高得惊人。有不修边幅就能吸引如蝶般客人的妓女吗?
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,妓女只出卖自己的肉体,博客主人们出卖的是什么呢?他们写了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,写了自己深思熟虑的故事,写了自己独立思考的文章,甚至写了自己的私生活。人们普遍认为,出卖灵魂比出卖肉体更可怕,而博客主人们干得却恰恰就是这种事!
既然这样,难道我们就不“博”了吗?不必,现在是全民皆“博”,套用一句话,当人人都是妓女的时候,世上就没有妓女了。
放心大胆快乐地“博”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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